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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也说不上有多好,不同于大贵族家那些就连佣人和仆从都必须穿着考究、气质出众的规矩,那位霍华德家族旁系子弟的远房表亲仅仅只是一个子爵,而且还不是世袭的那种……

    说句难听的,这种没有世袭爵位的小贵族,生活条件可能还真不如霍华德家那些佣人与仆从,无论是收入还是吃穿用度。

    但要想融进这个圈子中,让自己有资格被别人拉一把,而不是随便给买十几个奴隶送过来打发的程度,小子爵就必须给自己撑面子,所以就算十四等人当时在子爵宅子里的待遇并不算好,但礼仪方面确实被硬生生练了出来。

    又或者说,是包括十四在内几个聪明、机灵、学得快的人练了出来,至于没练出来的……都已经被流转到黑市里去了,毕竟他们身上还有很多器官保养的不错,比如基本没什么机会使用的肾脏,对很多囊中羞涩的买家来说都是超高性价比的好东西。

    不过值得一提的是,在这个过程中,十四获得了自己人生中最大的收获。

    他认字了。

    很显然,他在【蝮蛇商会】那边是没有机会学习通用语读写的,至于‘听’和‘说’这两方面,他倒是没有任何障碍。

    总而言之,他跟那位子爵学会了通用语读写,至于为什么是那位子爵本人,主要还是因为后者舍不得花钱雇专门的学者(哪怕是三流学者)教这些奴隶,所以在自己也没啥事的情况下,干脆就亲自出马了。

    而十四在学会了读写后,就开始找子爵宅子里的藏书看,鉴于他本身就有着高阶的身体素质,加上子爵比起书房更喜欢有两个姨太与复数女奴隶在等自己的卧房,十四隔三差五去书房偷书看的事迹始终没有被发现。

    那几年,是他人生中最充实的几年,虽然书里没有黄金屋,更没有颜如玉,但通过阅览那些子爵大人自己恐怕都没瞧过几眼的书籍,十四吸收了很多很多知识,尽管这些知识并没有矫正他那堪称淡泊的三观,但却赋予了他足够的深度。

    又过了几年,子爵因为不小心得罪了一位与瓦雷利亚家族有关系的世袭男爵,全家上下被杀了个一干二净,而十四则在意识到事情不对的情况下连夜跑路,在对方动手抓人前逃出了子爵家,并开始在格里芬帝国境内漫无目的的游荡。

    最终,他再次邂逅了【蝮蛇商会】的捕奴团,并第一次用自己的拳头进行了反抗。

    第一次反抗成功了,十四凭借自己的天赋,独自一人就杀光了整个捕奴团,并在过程中品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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